用人三原则
什么样的员工是企业所急需的?什么样的员工是领导所期望的?什么样的员工才是企业和单位领导所亲睐的好员工?笔者认为:用人有以下三原则。
用人第一原则:执行力强
好的员工永远是执行力强的员工。用人第一原则就是要求员工具有非常强的执行力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根本原因在于以下两点:
首先,无规矩不成方圆。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盈亏的单位,它必须要考虑到盈利,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。它要想盈利,就必然要设立各种各样的内部规章制度,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企业团队文化,要求全体员工围绕着同一个目标前进。这个时候,如果员工执行力不强,或者是“创新意识”太浓厚,就很容易对整个企业团队文化造成冲击,甚至将企业团队文化给毁弃、将企业拖到濒临倒闭的边缘。对于任何企业和单位而言,都是这样的。企业必须先确保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不被打破。
其次,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,使得个人英雄主义不再盛行,各个企业、单位都是强调团队作战、系统作战;事实上,也只有团队作战、系统作战,企业才能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生存下来。这时,要想实现团队作战、统一步调,就必然要求团队中的每个员工都高度听从指挥,强化执行力,统一步调,统一行动,否则企业必将在市场环境下被淘汰。
这两个原因,决定了好的员工必须具备强的执行力;企业也只会认可那些执行力强的员工为好员工,而不是那些自以为是、自诩小聪明、爱好“创新”的员工!
执行力强的员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一是听从直接上级的指挥。“一切行动听指挥”,实际上要求的就是员工听从自己的直接上级的指挥,否则越级听命或者越级指挥,都容易造成指挥失误、各自为战的局面出现。
二是时间观念强,每天做好自己的《工作日志》,按时保质的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,不拖延时间、不敷衍工作。
三是高度的企业归属感和强烈的团队荣誉感。为了团队的利益,可以抛弃自己的私利,牺牲小我,成就大我,将身心全面融入到团队中去。
笔者工作时,通过强化员工执行力,培育员工的团队荣誉感,在辖区内统一主题、统一物料、统一行动,取得了几次大型节假日促销活动的大胜;而在此前,我们只能在各地零散做促销活动,各自为战,不仅上不了规模、形成不了气势,销量上面也是很一般。
用人第二原则:专心工作
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,我们的聪明才智都属一般;所以,我们也很难做到“一心二用”。所以,对待工作,我们必须专心、专注、专一。简单的说,用人第二原则就是“专心工作”。
“专心工作”是好员工必备的一项素质。大体来说,员工专心工作表现在以下三点:
首先,专职工作,严禁兼职。前段时间,笔者在各种媒介上、包括圈子内都听到很多友人提到“兼职创业”,笔者对此有自己的看法。笔者认为,如果“兼职创业”确实能够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,那么这种“兼职创业”是可以尝试的;然而,在现实中,大多数的“兼职创业”都是用企业的钱培育自己的“小事业”,最终本职工作没有做好,“兼职事业”也是一团糟,而且特别容易遭人非议。在笔者所负责的辖区内,是严禁员工从事兼职工作的。道理很简单:你根本无法做到“一心二用”。工作是需要我们用心、专心才能去完成的。
其次,定岗定员,各负其责。每个员工都有自己最核心的、最专一的、也是唯一的工作。在自己的岗位上,员工就必须发挥自己所有的聪明才智,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。如果一项工作同时多人负责,那么最后的必然结果就是谁也不负责,事情越做越糟。
第三,聚焦80%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自己最核心的、本职的工作,这也是最能体现员工个人的价值和能力、为企业或单位创造更大效益的标志。每个员工都有会各种繁琐的杂事,但是作为一名好员工,必须学会“20/80”原则,将你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聚焦到你最核心的、最本职的工作上面去,只有这样,你才能创造出真正大的价值和效用,为企业多做贡献,变相的也验证了自己的价值。
这是用人的第二原则。
用人第三原则:勇担责任 主动暴露问题
企业所喜欢的员工,永远都是那些勇于承担责任的员工,因为他们有自信、有魄力、能带动团队中其他成员共同成长。上级放心,下属拼命,勇于承担责任的员工始终是企业的亲睐儿和时代的弄潮儿。
用人第三原则,就是员工勇于承担责任,同时敢于主动暴露问题,尽快将问题解决,而不是越积越多,最后变成巨大的包袱。
这样的员工,就事论事,不回避、不逃避,勇于面对现实和困难,直面挑战,带领团队中其他成员实现逆境突围。当遭遇问题或者困难时,主动、及时暴露出来,拒绝遮遮掩掩,分析问题并且快速解决问题,同时总结、反省和提高,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这样的员工只会越走越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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